行動紀實

2008年6月27日-香港警方涉嫌濫權問卷調查報告

新聞稿

過去兩個月,民陣警權關注組以問卷形式訪問了過去一年曾因為參與社會行動而被捕的人仕,在被捕期間及在警署後有否受到侵權情況,總共回收了25份問卷,清楚顯示警方的濫權及侵權行為。

毆打及性騷擾都屬犯罪行為,干犯的人都該受到懲處,知法犯法者更該加以嚴懲。但若然違反的人是執法者本身,他們是否亦應受到制裁?

問卷調查的第三條可見警方的惡劣和不禮貌的態度:

警方行為 份數 %
a 出示自己的警員委任證 9 36%
b 清楚地告知你/你們拘捕的原因 11 44%
c 不禮貌的對待 12 48%
d 大聲呼喝 9 36%
e 身體碰撞 8 32%
f 使用粗言穢語 7 28%
g 恐嚇你如果不合作便會作出拘捕 5 20%
h 毆打 1 4%
I 性騷擾 2 8%
j 其他 6 24%
k 以上都沒有 1 4%






問卷調查的第五條可見警方濫權的行為:

有 沒有 不適用 %
a 告訴你應有的權利 19 5 1 76 20 4
b 使用手扣 5 16 4 20 64 16
c 有清楚地說明使用手扣的原因 0 5 20 0 20 80
d 被剝光所有衣物搜身 5 16 4 20 64 16
e 被毆打 1 19 5 4 76 20
f 禁止打電話 5 18 2 20 72 8
g 禁止找律師 3 19 3 12 76 12
h 將口供紙的內容讀一次給你聽 18 4 3 72 16 12
I 被迫簽不正確的口供紙(包括白紙) 1 20 4 4 80 16
j 影印口供紙 19 3 3 76 12 12
k 無理沒收手機 1 19 5 4 76 20
l 性騷擾 2 21 2 8 84 8
m 拒絕提供基本需要,如食水、洗手間 4 18 3 16 72 12
n 拒絕提供藥物或禦寒衣物 1 16 8 4 64 32
o 其他            
p 以上都沒有            

在回收的問卷中有一位人仕遭到警方強行取閱其私人資料,這做法與偷取有何分別?
亦有事主的電話簿遭複製,這代表了不單只被捕者本身,更引申到他身邊的親朋戚友也可能同遭牽連。

非禮是一種罪行,而較非禮更可恥的行為或許就是強迫他人在眾人跟前脫光所有衣服(剝光豬),而且在無理、無需要的情況下作出侮辱性的檢查,對受害者的心靈造成創傷。

警察的責任不是保護市民,讓市民免受傷害的嗎?但調查內容卻顯示有人被毆打,有人被迫脫光衣物搜身。

香港是個法治社會,法律允許任何被拘留的人仕聯絡律師和打電話,以保障自己的利益,這是最基本的人權,但分別有三位受訪者的被拒絕聯絡律師,和五位被拒絕打電話求助,而當中更有受訪者表示曾有警員表示,以「找律師是沒有用」及「阻礙工作」為由而禁止他聯絡律師,這可能是警方以另類方式,以彰顯香港的「法治精神」,民陣卻不敢苟同。

第七條,有沒有因為這些不公平或不禮貌的行為而作出投訴呢?

7 a 有 1 5%
b 沒有 21 95%

在這二十五份回收的問卷當中有二十一份沒有就警方的行為作出投訴,而箇中理由離不開不相信警察投訴科的自己人查自己人方式能夠協助他們。亦鑑於以往曾經出現過投訴人資料在互聯網上漏露而被騷擾及恐嚇的事件,大大打擊了被訪者對這一系列所謂監管制度的信心。由於沒有合適的反映途徑,受訪者親身面對過這種無理的行為後,只能選擇無奈啞忍。

這些被訪者中,以社會行動組織者為數最多。但同時,由勞工階層、家庭主婦、教師、自僱人士及學生加起來的人數與組織者相若。可見警察濫權行為無處不在。

在所回收到的問卷結果已經如此,我們相信還有很多很多不見經傳及不為人知的情況尚未能報道出來,那些個案是否都害怕了?這個答案無人得知,但我們卻能肯定地說受訪者都認為現在根本沒有有效的制衡警權的機制。若果任由情況惡化,那將會嚴重地影響香港的國際地位和聲譽,香港沒有民主選舉機制已經人所共知,再任由警察濫權和獨大,香港市民多年來努力維繫的國際社會形象將會每況愈下。

我們強烈要求政府正面而密切並實質地關注警權過大所帶來的問題、檢討現行的制衡機制、有效地打擊濫權的情況、公開警察通例以讓市民認識自己的權利、命令警方嚴格遵守各方面的規定及以世界其他重視人權的地方作為參照。
最後,由於去年七一遊行時,不少市民向民陣反映他們遭警方欄阻,於中途加入遊行隊伍,因此我們在此再次呼籲所有參與下星期七一遊行的市民提高警醒,遇有任何問題可向沿途設置街站的團體成員求助。

去年警方於去年七一遊行及今年一月十三日遊行期間出的「陰招」包括:

 於主要路口及通道拉起膠條封路,並在遊行沿途設置鐵馬,阻止市民中途加入遊行行列,有市民在灣仔想加入並向警方查詢,不單被警方「強烈勸阻」,並建議他們返回維園出發點;(七一)
 派出至少便衣探員於遊行隊頭假扮記者,混入遊行隊伍中,催促遊行人士加快腳步,後來被記者揭穿;(七一)
 故事於中途截停遊行隊伍,將遊行人士以「斬件式」放行,故意拖慢遊行進度,讓參加遊行市民等得不耐煩,選擇中途退出以減少遊行人數;(七一)
 警方依然蓄意地收窄遊行路線至1.5條甚至1條行車線,令遊行的空間大大減少,甚至出現人車爭路,人潮擠逼或不能前進的情況;(一一三)
 遊行人士於灣仔附近最多人時,警方以收窄行車線作挑釁,令擠迫的情況更嚴重,而且危害遊行人士和在場維持秩序的警員的安全;(一一三)
 警方的挑釁行為包括:「掟雪糕筒」封路;(一一三)
 推撞外圍參與者、以鐵馬阻截旁觀行人參與遊行;(一一三)
 攔阻遊行隊伍繼續前進,並在中途不斷截停遊行隊伍;(一一三)
 強行將路邊宣傳街站推上行人路。(一一三)

過去警方千方百計,嘗試以不同方式,目前只為了局限參與者的遊行集會的空間,和減少參與遊行人數。警方打壓遊行集會的例子多不勝算,這反映著現有制度對市民的信心不足之餘,亦是對言論、表達意見自由的限制。可悲的是,警察淪為政治打壓工具,令香港法治社會的形象蒙上污點。